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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五项举措 强化食品监管
——海南州工商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上半年,海南州工商局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采取五项有力举措,扎实推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全州工商系统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1682户(次),取缔无照经营22户,查办食品违法案件87起,案值7.63万元,罚款2.74万元,没收各类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1112.5公斤,受理消费者投诉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5万元。
一、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一是坚持依法登记注册,按照先证后照的要求,对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注册。二是结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和日常市场巡查,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逐户清理和规范。三是坚决依法取缔食品无照经营。
二、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一是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制度,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二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经营者把质量治理贯穿到内部经营的各个环节,提高自律意识和能力。三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和“食品安全放心超市”创建活动,按照“四个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台帐、统一承诺的要求,结合海南实际,将创建活动分为宣传动员、征求意见和确定创建对象、组织实施、考核验收等四个阶段,扎实开展了创建活动。共确定101户食品经营户作为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对象、17户食品超市作为食品安全放心超市创建对象。
三、严把食品经营行为监督关。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登记档案治理,工商所对本辖区食品经营主体全部实行“一户一帐”制度,即对每户食品经营主体建立登记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流程图”治理模式,各直属局全部制作了食品安全监管流程图,与食品经营者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同时,坚持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的巡查制度,及时登记对每户经营者的巡查记录。三是稳步推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将食品经营主体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管。四是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为依托,通过“12315”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等途径,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的全方位覆盖。五是把农村牧区食品市场的监管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了农村食品市场质量安全防控体系。
四、严把食品违法行为整治关。一是深入开展专项市场检查,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上半年部署了元春节、清明、五一、青洽会、环湖赛、校园周边、夏季饮料等较大规模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建立食品违法案件督办和协查协作制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虚假食品广告等行为。 五、严把食品监管责任落实关。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严格一把手和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二是落实指导监督责任,将海南州工商系统内设机构的指导监督责任按职能予以细分和强化,纳入绩效考核。三是落实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工商所实行分片划段,责任到岗到人。四是落实效能督查责任,制定了督查治理办法,采取重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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